2019全港新來港學童獎勵計劃

宗旨:

  提供獎學金予就讀小學一年級至中學六年級而努力求進之來港定居不足7年學童,鼓勵其努力向學,日後作為社會棟樑。

申請資格:
  • 由中國內地來港定居不足7年學童(不包括回流學生)、由宏施慈善基金轄下各單位之會員;
  • 就讀本港教育局註冊小學一年級至中學六年級學生;
  • 最近一學年學業成績或操行有明顯進步;
  • 過往一年未被學校記大過;


獎學金類別 : (所有獎學金將以書券形式贈予得獎者)
  • 傑出學業獎
  • 學業進步獎
  • 傑出操行獎
  • 操行進步獎


評核方法 :
  • 傑出學業獎:學童學業成績名列全班5名之內及全級10名之內。
  • 學業進步獎:學童於同一學年內,終期試與中期試成績比較,在進步科目總和減去退步科目總和後,成績共有最少4個科目比中期試進步,而總平均分同時比中期試進步。
  • 傑出操行獎:學童操行分於同一學年內最少一次獲評為A級或以上。
  • 操行進步獎:學童操行分於同一學年內進步1級或以上。


申請程序 :
1. 由學校班主任、科主任及學校社工提名學童,並於提名表內簽署推薦;或由宏施慈善基金轄下各單位之會員/會員家長/職員提名服務處學童會員。
2. 提名人或學生必須清楚填寫申請表內容及必須帶備上下學期成績表正副本,於2019年7月15日前交回本服務處,或將表格電郵至nsa@wscf.org.hk,資料不全,恕不受理。
3. 如校方集體為學生申請參加此項計劃,請使用「學校專用表格」,同時遞交每位學生上下學期成績表副本及列出每位學生的班名次、級名次、班人數及級人數;如成績表上沒有顯示班名次、級名次、班人數及級人數,請附加註明。如申請操行獎則須遞交有關學生上下學期的操行表現紀錄。


下載參加表格
個人專用表格
學校專用表格


甄選程序 :
  • 所有申請將由服務處委任的甄選委員會作出審核,以決定獲獎名單。
  • 本服務處對最後甄選結果持有最終決定權。


查詢︰宏施慈善基金社會服務處 地址︰九龍坪石邨玉石樓219-224室 電話︰31881422

附則:本計劃如有任何變更,恕不另行通知。